米非米索使用
应某龙(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对该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
米非米索使用 张某(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对该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米非米索使用序号
米非米索使用当事人名称
米非米索使用(姓名、职务)
米非米索使用行政处罚
米非米索使用决定书文号
米非米索使用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米非米索使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米非米索使用公示期限
米非米索使用(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米非米索使用1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米非米索使用浙银罚决字〔2025〕34号
1.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米非米索使用2.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米非米索使用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801983万元,并处174万元罚款
米非米索使用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米非米索使用2025年5月13日
三年
2
应某龙(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
米非米索使用浙银罚决字〔2025〕35号
米非米索使用对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米非米索使用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警告,处6万元罚款
米非米索使用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米非米索使用2025年5月13日
米非米索使用三年
米非米索使用3
米非米索使用张某(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
浙银罚决字〔2025〕36号
对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米非米索使用处5万元罚款
米非米索使用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米非米索使用2025年5月13日
三年
转载请注明来自米非米索使用,本文标题:《米非米索使用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74万元:违反账户管理、清算管理规定》









京公网安备11000000000001号
京ICP备11000001号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